关于遴选建设第一批院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张丽莉 文章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各部门:
根据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现就第一批院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围绕学院专业布局,2021年遴选10个左右的院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项目。
此外,已获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课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立项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须符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所列的立项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部门申报
符合条件的部门自愿申报,每个部门限报不超过2个团队。各部门分别按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指标体系》(附件2)组织佐证材料,同时按要求填写《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3)。各申报部门于2022年1月4前登录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上传申报书、佐证材料(按照附件2指标顺序创建文件夹)电子版,将《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发至指定联系人。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遴选立项
在申报截止日期后一周内聘请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团队建设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三)培育建设。团队建设立项部门要按时参加教学创新团队专项培训,优化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推进团队教师能力建设。根据建设方案,进行为期两年的团队建设,开展教改研究与实践活动。
(四)考核验收。建设期满,学院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院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超过建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或建设两年后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团队建设资格。
四、其他
相关材料已上传至【新版OA-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文件夹,请申报团队自行下载。
五、联系人
张丽莉,5926140
 
附件:
1. 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 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指标体系
3. 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4. 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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