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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党员外出开展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9  查看次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夺旗争先、全域晋位”质量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秦组字 [2023]6号)和《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冀外经院党〔2017〕34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就组织党员外出开展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
根据《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党费收缴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党员外出开展活动经费可以从党费中列支。
二、审批手续
各基层党组织外出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必须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党组织负责人严格把好活动初审关,填写《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审批表》,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到组宣统部进行审批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主题突出,目的明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整体工作大局,紧密联系中心工作来谋划、部署和推动,要使党员活动成效最终体现在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可以组织重温党的光辉历程、缅怀革命先贤先烈、学习革命斗争精神、传承党的优良传统等教育活动。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党员外出开展教育活动,应列入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必须经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方案。方案包括:活动主题、形式和内容,要有具体时间、地点、人数、详细行程、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安全预案等。参加活动的党员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连同活动相关图文资料交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存档备案。
(三)就地就近,市内优先。
坚持就地、就近原则,优先选择秦皇岛市内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鼓励前往秦皇岛市长城党建示范带和滨海党建示范带开展活动。合理紧凑安排行程,严格控制活动时间,提倡安排在每月主题党日时间(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进行,工作日安排活动不得影响学院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四)尽职履责,注意安全。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财产、交通、饮食等安全。活动前要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参与人员要严格服从安排,自觉维护学院和党员的良好形象。
(五)勤俭节约、拒绝浪费。
活动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等费用可参照《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报销,但不得领取差旅费补助。涉及经费使用,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对活动相关报销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四、注意事项
(一)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等相关规定,不得用公款购买纪念品、土特产等。
(二)不得任意改变活动行程、随意增加外出人员、增加与外出活动无关的地点、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前往风景名胜区,不得安排与教育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携带家属。
(三)不得先开展活动后补办活动审批手续。
(四)不得借教育活动参观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外出开展活动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报道,并向组宣统部反馈。
 
 
                                 组宣统部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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