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决定
关于制度修订工作的相关通知
添加时间:17年07月04日 来源: 作者:王少华 浏览次数:
各中层部门:
各部门于6月底前将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初稿交至党政办,领导初步浏览后提出了一些问题,现进一步明确几点:
1.各项制度的文字由修订部门负责仔细校对,而后主要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报主管院领导审阅并逐一签字同意后报党政办王少华,同时报核准后的电子稿。
2.填写《部门制度修订情况统计表》(样表附后),注明废、改、立情况,同时由主管院领导提出需上何种层次的会议研究,在报送制度修订稿时一并将《部门制度修订情况统计表》报党政办。
XX部门制度修订情况统计表(样表)
部门负责人: 主管院领导:
请各部门于7月1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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