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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档案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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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档案室职责
 
综合档案室是学院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党政、教学、科研、基建、财会、毕业生等各类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档案室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院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学院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
3.负责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
4.做好档案检索的编制,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
5.负责对档案室所藏已过保管期档案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6.按不同类别的归档范围,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工作,及时归档;组织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
7.积极参加河北省高校档案协会的活动,与兄弟院校加强交流,相互促进。
8.贯彻执行关于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规定,维护涉密档案的安全。
9.做好档案的防盗、防火、防尘、防霉、防鼠、防虫、防光、防污染等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无缺和安全。
10.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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