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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06月04日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及负责人: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7〕11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中期调整结果的通知》(冀教职成〔2017〕23号)要求,现就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关于公布我院承接《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任务(项目)的通知》(冀外经院〔2016〕53号)中明确的任务及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中期调整结果中确定的项目负责部门及具体负责人。

二、填报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三、填报网址

http://jihua.36ve.com/index.php/site/loginP

四、采集内容

1、绩效报告。各负责人参照承接任务(项目)绩效采集要点,系统总结2017年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撰写年度绩效报告(报告格式参照《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中期调整工作方案》要求)。

2、绩效数据。除系统规定的数据外,各负责人还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增设“自定义数据项”,填写自定义的绩效数据。“自定义数据项”主要是任务(项目)绩效评价的特色数据。

中期调整后确定为“新增”、“备选”、“退出”的项目都要进行数据采集。

3、支持文件各负责人须按要求在平台提交制定的支持《行动计划》相关任务(项目)的政策文件。

4、典型案例。各负责人结合实际任务(项目)进展,须挑选1个典型案例。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

五、采集要求

1、各任务(项目)负责人须安排专人负责此次绩效数据采集,并按时报送绩效报告和典型案例。

2、绩效报告和典型案例由学院汇总后上传。各部门提交电子版报告和案例即可。

3、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有关材料和《填报指南》见新版OA知识社区/文档中心/单位文档/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文件夹。

4、联系人:张丽莉

 话:5926140

                                       教务处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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