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2005]21号令及《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17—2018新学年在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交费工作,现将具体交费要求通知如下:
1、2017—2018新学年学费、住宿费的收缴,采取委托农业银行进行批扣的办法。
请学生将应交学费(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普通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于2017年8月15日前存入学校指定的农行卡内,并要求卡中存款余额大于学院扣款金额10元,学院委托银行从学生的农行卡中进行学费和住宿费的扣缴。
2、学费和住宿费票据,请于开学2周后到本系学工办领取,并注意永久性保存。
3、如农行卡卡号有变更及时到主楼104登记。
计财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