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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语系党政议事制度


西语系党政议事制度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作者:xiyuxi   浏览次数:  
为加强西语系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西语系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促进西语系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西语系
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和意见的落实。
2.西语系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西语系三年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5.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基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
6.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7.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的申报。
8.教师的奖惩申报(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评选先进)。
二、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充分准备的原则。会议议题应在会前确定。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3.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4.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
5.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
6.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
三、重大事项决议方式:
1.遵循重大议事的原则,西语系涉及重大事项范围内的工作由党政议事决定。
2.无特殊情况每周三召开碰头会,汇总、研讨重大事情。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总结西语系工作,听取大家意见,安排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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