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新闻宣传,规范校园网络管理,确保网络新闻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新闻稿件质量,促进部门网站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院校园网新闻管理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校园网主页新闻是指在我院校园网主页上发布的各类新闻报道和通知公告。
第二条 新闻发布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各部门发布的各类新闻,必须首先在部门网站发布,再经由相关程序上传学院校园网主页。
第三条 新闻发布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各部门上传新闻、通知均需认真填写网络新闻上传审批表,经由部门领导签名后,报组宣统部审核备案。
第四条 新闻发布严格执行专人负责制。各部门需指派专门人员担任部门信息员,并报组宣统部备案。网络新闻上传的一应手续必须经由信息员专人负责。
第五条 新闻稿件的撰写原则上由活动主办部门或牵头部门负责;涉及全院性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由组宣统部负责。
第六条 学院重大新闻原则上当天发布,一般新闻2天内发布;各部门新闻3天内发布,超过3天原则上不予发布。
第七条 凡不遵守上述规定者,组宣统部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