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日期:2023-04-22  浏览量: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3074

三、办学校址:秦皇岛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院简介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地处举世闻名的北戴河和南戴河两大避暑胜地的交界处,北依燕山,南濒渤海,距海边直线距离600米。学院占地660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2万人。学院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校、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大学生首批创业示范校、河北省教育评价改革劳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等荣誉30余项。学院现为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及对口财经类联考牵头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河北省优质校、河北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河北省国际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围绕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航空服务、旅游康养、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应用外语10大专业群开设42个专业及方向,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骨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群为省级骨干专业群,学前教育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群先后被认定为省域高水平专业群。学院连续2年入选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在全国语言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一、文法类排名第二。

七、招生计划

2023年面向全国19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生4519人。

八、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

2.调阅考生档案(除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4.我院在投档和分专业时都认可生源省份的加、降分项目。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委政策执行。

5.除高考改革省份外,我院录取原则是: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高分考生调剂志愿优于低分考生专业一志愿。

6.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7.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8.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我院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9.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专业入学后从零起点学起。

10.乘务类专业考生身高在行业招录标准(女163-175厘米、男173-185厘米)范围外不适宜报考。

11.艺术类专业(书画艺术、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教育)录取原则:

 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省相关招生要求;

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校际联考)(艺术教育专业须参加河北省书法学校际联考),我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12.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院休闲体育(轮滑方向)专业考生须参加考生生源省份的体育联考测试,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体育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九、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

十、学费、住宿费

学费:艺术、体育类专业7000/年,师范类专业3500/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年,其余专业5000/年。

住宿费: 500/年或600/年(以实际入住公寓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二、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自强奖学金,最高累计金额可达14000元。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335—5926130     QQ咨询群:237295560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

邮编:066311    网址:http://www.hbiibe.edu.cn 

 

本章程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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