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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税务规定,纳税人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2317日至630日。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第二步:确认信息。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
第三步:提交申报。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第四步:申请退税。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您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如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税务局特别提请相关人员注意:超过汇算期没有补缴税款的会产生罚款或滞纳金,甚至影响个人征信。请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务必于630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汇算清缴事宜。
    如有疑问请咨询:
计财处:梁彬,电话:5926252
人力资源处:杨永超,电话:5926315
 
计财处、人力资源处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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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 Tel:0335-5926310 592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