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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申请材料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06日】   来源:河北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2、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页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证明:谁是独生子女,身份证号码,无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兄弟姐妹,特此证明,落款: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经办人必须手写签字,写明办公电话),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注:双独的年轻夫妻分别由所在单位开具无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兄弟姐妹证明,经办人必须手写签字,写明办公电话。
 
5、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报区一份报市两份;
 
6、夫妻双方(既包括年轻夫妻双方也包含单独的父母双方)分别开具婚育状况证明信,合计是4份;双独的不需要父母的婚育状况证明信,只要双方独生子女光荣证。
 
7、5月30日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奖金不退还,5月30日后办理的退还,光荣证收回;
 
8、夫妻合照一张2寸。
 
(附说明:再生育审批表生育理由应写明:何时结婚,何时生育第一个子女,谁是独生子女,符合照顾生育条件,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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