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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职责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07日】   来源:河北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学院工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一个群众组织,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 认真落实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和意见,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二. 根据学院工作要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三. 负责工会群众工作室、工会办公室、家委会、妇委会、教工活动中心建设。
 
四. 搞好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参加学院重大事件的研究和决策,通过各种渠道征求教职工对办学的建议和意见,搞好中层以上干部的评议。全面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五. 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及工会章程规定,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闭幕期间,负责组织(主持)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 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尤其是要重点探索研究青年教师队伍建设。
 
七. 组织教工开展“三育人”和“师德先进个人”等评先评优活动,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八.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九. 发挥女教职工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
 
十. 协助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十一. 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
 
十二. 会同行政方面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文化、业务素质。
 
十三.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新会员接收工作。
 
十四. 配合学院做好家属区卫生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 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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