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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学生安全保证书
添加时间:【2018年03月23日】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规定,学生因特殊情况特向学校申请自行在校外住宿。为明确学生本人与学校的责任,并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学校保证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在校学生走读申请表》所述原因坚持走读。

二、走读期间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三、走读时保证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个人情况,保持通讯联络随时畅通。如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随时告知学院及辅导员老师。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保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家长随时了解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

四、本人保证不会因走读耽误正常的教学活动及学校各项活动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接受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在走读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走读的。

六、如遇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出现紧急状态等特殊情况,本人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并自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人如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情况的,服从学校根据《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应条款给予处理。

 

走读开始时间:

学生姓名签名(指摸)

 

家长姓名签名(指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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