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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现实背景、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向
发布日期:22年05月12日  作者: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

司林波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问题的提出

 

教育评价是教育活动的指挥棒,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初步建构起了教育评价的体系框架,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教育评价改革迫在眉睫。2018910日,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全面系统调研,最终形成《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2020630日,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体方案》。202010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总体方案》,对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全面实施之年。如何全面落实《总体方案》的改革要求,打好开局攻坚战,不仅直接决定着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进程和成效,还将影响下一步相关领域配套改革的开展。《总体方案》以破五唯为导向,更重要的是破立并举是手段,是目的,的是不合理、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的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如果不起来,也就没有方向,不仅不能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反而使得各级评价主体无所适从,甚至陷入新的评价困境之中。

 

教育评价改革作为教育领域改革的一个研究热点,一直受到国内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如有研究提出可以通过高考内容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全面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也有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教育评价改革中一些关键环节硬约束不强,教育政策工具使用不平衡、不充分,主张教育评价改革要回归教育本体,要从评价对象的本质特性出发来制定评价标准;还有研究对教育评价改革进程中的科学取向、价值取向、伦理取向等问题进行深思。现有研究成果无疑推动了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发展,但现有研究对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逻辑进行深度追问,本文拟从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现实背景出发,基于对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的分析,探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内在逻辑的基本内涵及其实践形式,并据此提出当下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践路向选择。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现实背景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印发,开启了中国教育评价改革的大幕。教育改革必须紧抓教育评价改革的牛鼻子,这也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我国教育评价实践与制度建设兴起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初步探索,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转折中快速发展起步。作为一项有效的教育质量监督管理手段,教育评价在我国庞杂的教育体系中早已得到普遍应用,在党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涵盖各学段、各层次、各类型教育的评价制度体系。虽然我国的教育评价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诸多成绩,但是也必须认识到,我国的教育评价制度仍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表现出了与新时代教育事业内涵式发展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由于我国教育评价体系庞杂、内容众多,其存在的问题必然更加纷繁复杂,因此对我国教育评价制度发展存在问题的分析就要抓住其核心与关键。评价目标、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评价结果作为我国教育评价制度的核心要素,分别对应了为什么评”“谁来评”“评什么”“依什么评”“怎么评以及评价结果如何运用等教育评价的基本问题。而这些核心要素所反映的问题也正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必须要准确面对和有效解决的关键问题。

 

继承和发展我国教育评价制度建设和评价实践的成功经验,特别是正视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下的教育评价功能错位带来的突出问题,是当前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最大现实背景。功利主义教育价值观和教育评价中的工具主义思维,使得教育评价在实践发展中倾向于追求形式化,而忽视教育的实质内容,评价目的和评价过程的工具化趋向明显,教育评价实践逐渐陷入注重结果、标准化、简单化的效率至上的管理主义窠臼。其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第一,教育评价价值目标的异位与缺位。尽管我国已在各级各类政策文件中对教育评价的目标追求与价值理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各项教育评价活动的具体实践中,很多评价只是为了评价而评价,根本没有价值取向和追求。例如,在对学校的评价上难以摆脱的排名情节,导致部分院校以提升排名为目标部署安排学校的各项工作,对于学校本身办学水平的提升则并没有发挥太大作用,简单的排名思维迷失了教育评价的初心。在对学生的评价上则往往热衷于通过考试分数与成绩排名给学生贴上不同的标签,难以体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偏离了人才培养的目标。对于教师的评价重教书轻育人、重科研轻教学等情况使得教育评价的价值目标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因此,在缺乏明确且合理的教育评价价值目标的情况下,实施评价活动本身就成为了教育评价的目的,教育评价价值目标的异位与缺位使得教育评价沦为一个指标编制、数据堆积以及名次排列的过程。

 

第二,多元评价主体的参与程度不均衡。我国的教育评价是一个由多元评价主体协同参与的过程,但是各主体对教育评价的参与程度以及在教育评价过程中功能作用的发挥却是不均衡的。20155月教育部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正式将各类专业协会、专业组织和机构纳入教育评价的主体范围,虽然我国已经在政策层面明确了第三方社会主体在教育评价中的参与地位,但是社会评价主体对教育评价过程的参与仍然受到诸多限制。一方面,国家依然拥有更多的评价权力,而学校和社会作为评价主体的地位不显,同样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学生、家长以及用人单位在教育评价中少有参与;第三方教育评价组织的参与虽然较为广泛,但是却往往与政府具有密切联系,自身的独立性弱而依赖性强。另一方面,在不同的教育领域,多元社会评价主体的参与情况也存在较大差异,我国在高等教育评价以及职业教育评价领域已经建立众多专业的评价机构、行业组织等,而在基础教育评价领域,教育评价工作主要由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教育评价的行政化色彩比较重,社会化评价主体的参与则较少。

 

第三,教育评价的实质性内容匮乏。教育评价的实质性内容指的是能够切实体现被评价对象价值内涵的部分。实质评价则是力图反映评价对象实质特征的评价理念和模式,倡导按照评价对象本身的特性来评价它,且所有指标的制定都要反映对象本身的特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国的大部分教育评价活动多停留在形式层面,对各评价对象的考察只是通过一些简化的指标进行数量上的描述与总结。例如,在对高校教师进行评价时,对其评价的内容往往仅在于课时总数、发表论文的数量、申请项目的数量、获得经费的多少等,然后分别对每一项内容作出一个简单的评判后基本就可以得出评价结果,然而对于教师教学的效果与作用、发表论文与申请项目的价值贡献等能够真正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人才培养情况的实质性内容却没有做出相应的评价。再比如,在对基础教育学校进行评价时,往往只重视学生的升学情况,将升学率作为核心的评价内容,却忽视了在升学率背后学校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的评价,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才应该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因此其评价内容同样仅停留在形式上。

 

第四,对教育评价标准的异化扭曲。《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但五唯是我国教育评价质量标准异化扭曲的根本体现,主要表现为评价标准的单一化、标准化和绝对化。所谓单一化,主要是指忽视评价对象间的特色和差异而采取统一的评价标准,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导致评价对象的同质化;所谓标准化,则倾向于采用量化评价、客观指标对评价对象进行一次性的简单化衡量;绝对化是对单一化标准化的进一步升级,把单一指标和一次性评价作为评价被评价对象的唯一标准。不可否认,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等的确是实施教育评价时需要参照的重要标准,然而导致出现问题的并不在于这5项标准本身,而在于,过度依靠以上5项标准的作用,陷入了绝对化的境地。

 

第五,教育评价方法使用的不均衡。目前在教育评价过程中,从工具主义逻辑出发,教育评价重视的是教育之外的目的或结果,服务和服从于评价主体的管理目标的实现,教育评价过程只是达到外在目的的手段,而不考虑教育培养人的本质目的。因此,以一次性评价和末端评价为主要形式的结果评价则成为教育评价的主要形式,而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等形式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即表现为四个评价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平衡,除了结果评价外的其他3个评价的作用发挥不充分,这必然导致评价结果无法反映人才成长的本质规律,导致片面化评价。一好百好的标签化现象和五唯甚至更多顽瘴痼疾愈演愈烈,无不与评价方法的单一化、不均衡有着密切关系。

 

第六,教育评价结果使用的功利化取向。教育评价结果的使用之所以会功利化,直接原因在于将评价结果与被评价对象的切身利益进行了挂钩,对于政府、学校、教师以及学生等被评价对象而言,对其进行评价的结果会分别影响到政府的教育政绩,学校得到的资源支持,教师的职称晋升、荣誉称号、学术权力,以及学生的升学就业等情况。教育评价本质上是评价主体的一种主观价值判断,从这种意义上说,评价主体的手中掌握了对被评价对象进行利益分配的权力,这就为教育评价寻租行为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每一个评价主体与评价对象从理性经济人出发,在教育评价过程中必然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通过人情关系、权钱交易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快速获取短期利益和回报,则成为被评价对象的可能选择,从而也对教育评价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产生了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在当前教育评价实践中,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已严重异化,使得评价对象不得不迎合教育评价指挥棒的导向作用,而不管这个指挥棒到底指向何方。这些问题日趋严重,已严重偏离了教育评价的本质,亦明显不适应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教育评价改革势在必行。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逻辑

 

对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内在逻辑的探讨,必须首先对当前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有准确认识,这回答了为什么要改的内生动力问题。其次,必须在对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的准确认识的基础上对改革的基本目标及其内容体系有清晰的把握,这回答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性质,以及谁来改,如何改的制度设计和方案实施问题。只有在理论层面对上述两方面问题的准确认识和理解,才能准确把握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科学方向,进而有效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内在逻辑的理论意涵: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

 

新时代赋予了教育新的时代意蕴,立德树人是新时代教育的核心和灵魂,也是新时代教育评价要实现的本质功能。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立德树人是各级各类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必须坚守的根本价值遵循。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立德树人工作,201912月,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然而,在当前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倾向明显的教育评价体制机制下,教育评价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功能正在发生异化。所谓立德树人,立什么德是关键,不仅要立传统美德、社会公德,还要立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就回答了教育和育人的根本方向问题,因此,立德树人的根本;树什么人是目标;树人目标的实现不仅意味着人的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更意味着人之德性的完善和其作为社会公民理性的健全。立德树人是共生共在的关系,通过互通融合,形成内生合力,共同回应了新时代教育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评价主要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管理者实施的自上而下的基于权力、管理、甄别等逻辑的评价工作,遵循效率至上的管理逻辑,各级各类教育评价基本属于形式化的评价,致力于对教育评价对象的外部特征进行描述、分析和判断,很少反映甚至违背教育评价对象自身的本质要求。伴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化成为新的时代特征,技术变革在加速知识更迭和创新的同时,也犹如一把双刃剑”,使得效率至上的管理逻辑愈发严重,也将教育评价置于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的危险境地,进一步加剧了教育评价的功能偏差,至此教育评价的工具价值明显超越了教育评价的育人功能,这也是五唯顽瘴痼疾形成的根本原因。

 

因此,从教育评价的功能角度来看,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可以认为是教育评价的育人功能担当与现实功能错位之间的矛盾。本质上来看,无论是五唯,还是六化,都是教育评价功能偏离立德树人本质功能的异化结果,也是当前我国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评价目标的工具化与育人功能的价值追求相违背。立德树人是教育评价的本质功能,其价值旨趣在于通过评价过程促进教育对象社会化和个性化发展目标的实现,而当前的教育评价基于权力和控制逻辑,在评价过程中工具主义功能明显,评价目标往往服从于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目标,使得评价目标局限性明显,难以回应对教育对象社会化和个性化发展目标的全面价值关照。

 

第二,评价主体的行政化与育人功能的主体定位不协调。为了保证教育评价对教育本质的价值遵循,不仅要发挥政府作为评价主体的作用,也要发挥学校、学生及家长,以及社会第三方的评价参与功能,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对评价对象进行全面评价,然而当前尽管以政府为单一评价主体的局面已经改变,但是政府仍然居于教育评价的主导地位,其他社会主体的教育评价职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这与新时代教育评价强调多元参与的功能定位明显不相协调。

 

第三,评价内容的形式化与育人功能的实质性要求不一致。形式评价的泛滥与实质评价的匮乏是我国教育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德树人是新时代教育评价的根本任务,作为一种以价值理念为表征的教育旨归和育人模式,要求教育评价更加注重对人的精神内核和教育本质的追求,然而当前教育评价过程往往停留于工作未动,口号先行”,只求留痕却不求留心的形式主义工作模式之中。当前教育评价的内容及其指挥棒作用明显偏离了立德树人的实质性内容要求。

 

第四,评价标准的单一化与育人功能的全面性相矛盾。教育的过程性、人的差异性,以及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使得单一化和标准化的评价标准难以适应对人才培养和选拔的评价要求。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更是教育评价育人功能的根本遵循,当前的教育评价夸大了分数、升学、文凭、帽子等标准对于整体评价结果的影响,无法反映新时代教育评价对立德的根本要求,同时忽视了对教育评价对象即人的全面发展的树人目标的长期关注和理性认识。

 

第五,评价方法的简单化与育人功能的过程性不相适应。教育对人的培养是全过程的培养,对人才的评价也不能是一次性评价。每一次评价也只能反映评价对象阶段性的成果,而不能体现评价对象的全部成绩。以结果评价为主要形式的教育评价方法,以一次性和末端评价为主要手段,无法反映教育评价立德树人全过程性的基本要求。

 

第六,评价结果使用的功利化与育人功能的本体价值相疏离。育人是教育的本体价值。教育评价结果使用的功利化取向违背了教育评价的初心,使得教育评价沦为一种利益获取的工具,尽管分数、升学、文凭、论文等指标所体现的是教育的外在工具价值,但是一旦和评价对象的利益挂钩,就可能为教育评价寻租行为的发生以及人情关系的介入埋下了隐患,也会诱使评价对象对短期利益的过度追求,必然导致与教育本体价值的疏离。

 

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的教育评价体系在功能目标、主体结构,以及评价内容、标准和方法等方面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评价立德树人的本质需要,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已经深刻影响着学校的办学导向、教师的育人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和未来发展,以及社会的用人观念。

 

(二)内在逻辑的实践要求: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科学构建

 

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本要求。《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最终改革目标是2035,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所谓富有时代特征,就是要求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立足于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教育评价要回归育人的本质功能定位,建立与新时代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相适应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导向。彰显中国特色就是要求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必须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价值系统,坚持立德和树人的有机统一。体现世界水平则要求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必须坚持治本立新的高端定位,治本是指所构建的新的教育评价体系必须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导向下的不科学评价导向,真正建立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教育评价体系;立新则是要从根本上破除当前教育评价中不科学导向的制度、文化和价值藩篱,重构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的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通过治本立新目标的达成,从而发挥教育评价促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科学管教、学校和教师科学育人、学生科学成长和全面发展,社会科学选人和用人的良好局面的形成,从而为世界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评价创造中国方案,提供中国经验,做出中国贡献。如果说富有时代特征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对评价体系构建提出的面向新时代背景的鲜明底色要求,那么彰显中国特色则是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构建必须始终坚守的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色要求;体现世界水平是对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要达成的能力目标的要求,是中国方案给世界教育事业发展增添的亮色。打好底色、坚守本色、增添亮色是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要求,也是基本特征。因此,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施,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我国教育评价体系建设承担的功能,以及功能的载体即教育评价体系的结构和过程系统进行全面的审视,这是科学设计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内在逻辑要求,也是落实和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全面实施的实践基础。

 

第一,必须准确把握好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所要实现的功能目标,包括教育评价要实现的价值功能目标和制度功能目标。

 

人类的一切教育活动都蕴含着某种价值诉求和担当。教育评价是对教育活动满足社会和个体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断的活动,是对教育活动已经取得的或潜在的价值作出判断,以期达到教育价值增值的过程。从本质上来说,教育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活动,是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从教育评价的内涵来看,教育评价显然具有价值导向功能,发挥教育评价的价值导向功能,就是要从价值层面找准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逻辑起点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建立起符合新时代教育评价需要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等。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制度功能直接受制于价值功能所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制度功能的完善和优化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基本内容,决定着教育评价为何存在,以及使命担当的基本问题。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在于构建从治理实践起点到终点的完善而适用的法律制度体系,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行动的有效性,在教育评价改革进程中,必须把构建科学、严密和完善的教育评价法律制度体系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重中之重,作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构建的基石,以法制维护和保障教育评价实践的公平和正义,真正使得评价回归教育的立德树人的本质。鉴于法律制度体系在教育评价中的基础性作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尤其要妥善处理好对教育评价制度的的辩证关系,在大力破除不利于立德树人的评价制度的同时,必须及时建构起符合新时代人才培养和评价需要的新的评价制度体系。

 

第二,必须全面理清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结构系统,科学回答评价什么、由谁来评价,以及评价主体间的权责关系配置问题。作为一项不断完善的教育制度,教育评价有其内在的结构系统,包括内容结构、主体结构、权力结构等。就教育评价的内容结构来说,学校、教师、学生等作为主要的教育评价对象,政府、社会、学校等主体对其进行评价的内容各有侧重,既具有差异,同时也存在内在联系。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分级分类评价,在以基础教育评价、高等教育评价以及职业教育评价等为代表的不同教育评价领域中,教育评价的内容也存在差别。

 

教育评价的主体是指具体负责实施教育评价工作的个人或者组织,在我国教育评价制度的发展进程中,与我国政社关系的不断调整以及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相适应,教育评价由单一政府主体主导逐渐向多元化主体发展。理清教育评价的主体结构能够进一步明确教育评价的责任主体,有助于回答教育评价由谁来评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凡是教育的利益相关者都可以作为教育评价的主体,他们都有权利对教育情况作出评判。虽然我国的教育评价具有来自政府、学校、社会等领域的多元化评价主体,但是各主体在教育评价中所实际掌握的权力是不均衡的。我国的教育评价制度是建立在管办评分离的制度框架之下的,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必须进一步推进管办评分离往纵深发展,不仅要科学理清学校的教育管理权、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以及社会的教育评估权这3种权力的配置关系,更要明确这3个主体间的责任配置关系。

 

第三,必须对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过程系统进行科学设计,科学回答怎么评、如何评的问题。教育评价本质上是由多元化评价主体依据既定的评价标准,按照规范化的评价程序对各评价对象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各评价主体履行职责、实现教育评价目标、落实教育评价任务的必要途径。

 

首先,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过程系统的运行涉及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主体的协同配合,如何建立起多元主体参与的上下贯通、纵横交错、内外结合的教育评价协同机制对于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目标和任务的落实,特别是教育评价体系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牵头引领作用,在当下我国教育评价改革实施中尤为关键。其次,如何选择和使用有效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方法也是决定教育评价过程系统运行效果的重要因素。《总体方案》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这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方式和评价方法的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贯彻四个评价要求,尽快制定改革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不仅要实现教育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而且还要落实教育评价方式和方法的多元化和专业化,通过多种专业化评价方式和方法的综合使用保障教育评价过程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效果。

 

总而言之,对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的准确认识,是我们提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础,立德树人作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任务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的内在要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既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在实践层面的现实诉求,也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本要求,二者在认识论和实践论层面构成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逻辑体系。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践路向

 

基于对新时代我国教育评价改革内在逻辑体系,即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以及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基本内容的理解,我们提出我国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践路向的几点思考。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对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践路向的探讨,也主要是从理论层面和宏观层面展开,意在基于对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内在逻辑的认识和理解,进而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全面实施提供方法论指导。

 

(一)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把握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一揽子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不是教育部门一家之力所能完成,需要整合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甚至是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在正确的改革目标和价值定位的引领下,坚持系统推进、协调推进。

 

第一,教育评价改革要想顺利实施,必须科学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制定实施计划,多方协同推进改革方案的有效落实。首先,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的设计必须充分反映教育评价对象的本质特征,《总体方案》提出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加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实际上给我们指明了行动原则和方向。具体来说,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设计必须坚持统一性和个性化相结合,既要反映教育评价对象的共性规律,也要体现教育评价对象的个性化特征。其次,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的实施必须坚持循序渐进与高端定位相结合,既要看到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巨大阻力和难题,在改革过程中寻求重点领域的重点突破,也要坚持高端定位,致力于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目标的全面实现。再次,教育评价改革需要加强部门合力。一是需要在总体改革方案的指导下,协调各部门职能,整理、清理各部门有关教育评价的政策文件,形成破合力;二是加强破唯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在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下,尽快修改和建立健全新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政策标准,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新的评价流程、评价方式和评价方法,这一点尤为关键,是为了,只有真正起新评价制度和标准,才能彻底实现的目标。

 

第二,正确认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基本目标,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总体方案》着眼于与中国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相适应,分两个阶段提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第一阶段的目标主要是近5-10年要努力实现的目标,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初步落实;第二阶段的目标,也即最终改革目标,是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属于教育评价改革要实现的更高层次的目标,是对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全面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就是要破除不符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的各项制度和文化藩篱,建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凡是与立德树人相悖的,凡是不利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评价制度和体制机制都要改。坚持立德树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必须坚持的内在逻辑要求,也是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构建的价值基础。

 

(二)科学认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性质,准确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功能目标

 

为了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必须准确认识两对关系,一是准确认识和处理教育评价改革的治标治本的辩证关系,这是对教育评价改革性质的科学定位,决定着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走向;二是准确认识和处理教育评价改革的辩证关系,破除五唯,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建立起立德树人的教育评价制度和体制机制,这是教育评价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要实现的基本功能目标。

 

第一,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标本兼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必须实现对育人本质的回归,实现在评价理念、评价制度和评价文化等深层次因素的根本性变革。具体来说,在根本特性方面,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有自我革新的性质,既治也治,近在治标,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长期来看,则要逐步建构起适应新时代需要的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树立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科学评价导向,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功能失调问题,最终实现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涉及范围方面,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是全方位的大改革,不仅是在学校系统内部,还涉及整个教育科技系统,以及社会系统等方方面面,不是教育部门一家之力能完成的大变革,需要多部门的相互配合,甚至全社会形成合力。因此,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本身是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革命

 

第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破立并举。倡导多维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基本原理,但在实践中多维评价指标常常被简单化、粗糙化地发展为便捷高效的五唯指标。破五唯,必须正确认识破五唯的内涵,在破唯上下功夫。在推动不唯的同时,也要防止走向五不要的另一个极端。破五唯并不是对现有评价制度推倒重来,而是要继承现有评价中的合理性因素,改革不合理因素,在原有教育评价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创新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逐步建立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新的教育评价体系,否则就会陷入新的极端评价之中。另外,还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无论是破五唯,还是防止五不要,都是教育评价改革的表象,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在于破除教育评价背后功利化的管理主义逻辑。

 

(三)全面实施分类评价,深入推进从管办评分离放管服纵深发展,实现评价的多元化、专业化,完善教育评价结构系统建设

 

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就要全面实施分类评价;针对当前教育评价主体格局,如何处理好实现由一元主导到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转变,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专业化,也是教育评价结构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一,全面实施分类评价,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分类评价不仅是评价科学性的内在本质要求,也是对评价对象有效激励的现实诉求,它不仅可以彰显教育评价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也可以促进教育评价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教育评价的激励功能。首先,在实际工作中评价者应从评价对象的本质特性出发,根据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等不同层次、类型教育的特点,以及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等不同主体和评价对象的特性来设计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选择或开发适合评价对象本质特性的评价方法和工具,实行多样化评价,切忌评价内容的形式化,真正通过专业化的分类评价促进评价对象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本质属性或者更好地履行本职工作,在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教育领域和评价对象中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其次,要实施分类评价,其先决条件就在于祛除评价的功利化倾向,克服教育和管理中的短视行为。功利化的短视评价观念是分类评价实施的最大阻碍,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必须转变当前功利化的教育评价观念,实现教育评价由重鉴定奖惩向重诊断改进转变,系统改革针对不同评价对象的评价标准,淡化评价结果直接与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绩效奖惩等方面简单挂钩,将基于诊断结果的改进程度和特色化发展水平作为主要的奖惩激励依据,扭转功利化的评价导向,引导不同评价对象科学定位,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上办出特色和水平、做出成绩和贡献。最后,同行评价是分类评价的关键。专业的评价主体,才能做出专业的评价结果。纵观世界大学发展和学术评价的历史,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同行评价,它既是学术质量的保证,也是医治学术腐败的良方。《总体方案》也明确提出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对于不同的评价对象,同行的含义不同。实施分类评价不仅评价主体要根据行业的不同而不同,评价标准也要根据行业的差异而有差异,评价的方式和流程也是如此,同行评价能够保证评价过程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保障了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然而,同行评价同样面临着公信力挑战,如果无法打破同行评价的小圈子利益共同体,那么随着同行评价的客观性丧失,其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必然受到质疑。因此,同行评价必须建立信用机制和追责机制,特别是在专业性比较强的评价中,如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和奖项评选等,不妨尝试推行专家评审实名制和信息公开制,以其学术声誉倒逼学术评价过程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建立同行评议信用档案,对于失信专家要纳入失信名单,对于不正当行使学术评价权的专家要实施追责。此外,对于具有国际化特征和水平的成果评价要逐步扩大直至全面推行国际同行评价,尽可能避免小圈子利益共同体的干扰,最大程度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放管服纵深发展,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共治。我国当前教育评价结构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评价主体单一化,五唯痼疾背后的根源就在于评价权力的过度集中,不同评价主体在各级各类教育评价中发挥的作用有限。为了克服评价主体过于单一,评价权力过于集中的现实困境,必须进一步推进实施管办评分离,这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必由之路。然而从当前管办评分离改革的现状来看,管办评分离下的评价主体功能不明晰,既有格局仍然没有打破,管办评分离背景下推出的政策举措仍囿于教育行政部门放权微调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思路。针对当前教育评价主体和评价对象界限不清,行政化色彩浓厚,独立性和公信力不足等问题,按照《总体方案》提出的要求,必须尽快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实现教育评价主体从的转变,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不仅要明确政府、学校和社会评价主体权力的正面权力清单,还要理清确定政府、学校和社会评价主体不可为的责任清单,通过厘清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的权责边界和相互关系,放管结合落实相关评价主体的责任,通过进一步构建促进各类主体多元参与教育评价过程的共治局面。多元主体参与共治评价模式的构建,特别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价主体的引入,不仅有利于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还有利于实现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与权力尊重,扩大参与和监督渠道,最终促进教育评价结构系统优化和完善。

 

第三,教育评价是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必须保障评价主体的专业性。科学地制定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案,科学地解读和实施评价方案,科学地反馈和运用评价结果,这些都需要评价的专业化作为保障。教育评价专业化程度的高低关系到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与否。首先,应大力培育专业教育服务和咨询机构,让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和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尽快成长起来,积极发挥在教育评价中的独立专业主体作用。政府在教育评价中,可以根据评价的目的、类型和内容等不同,引入市场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教育组织进行专业化评价。其次,必须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和专业评估机制的资质认证工作,制定科学规范的资质认证标准、流程和办法,确保参与教育评价的社会主体的专业性,进而保障教育评价质量。此外,还要加强评价责任机制建设,按照谁评价,谁负责的原则,确立评价主体的责任,以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为保障,确保评价主体评价行为的专业性,进而实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贯彻四个评价要求,完善教育评价过程系统建设

 

教育评价的过程系统是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教育评价的组织和运行功能,是教育评价体系的实操系统。为了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必须改革教育工作评价,创新评价标准、方式和方法,科学使用好评价结果。

 

第一,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将教育评价纳入教育部门专项督导。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是一个在党的领导下对现有教育评价制度及其运行的体制机制进行甄别、优化和完善的过程,也是一种基于已有制度优势之上的制度设计与创新过程。首先,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制度优势是有党的坚强领导,教育评价改革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发展指挥棒的系统性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要引导各级党委、各级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在教育评价的目的、标准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除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其次,将教育评价纳入教育部门专项督导,加快推进以破五唯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导工作,强化党和政府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评价督导工作,并加强追责机制建设,形成对教育评价关键环节的硬约束,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和用人单位从重鉴定性、总结性、单一性的结果性评价向重诊断性、过程性、发展性的过程评价、增值评价以及综合性评价转变,尽快通过教育评价方法改革和教育督导职能的发挥,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发挥教育评价服务于立德树人的本质功能。

 

第二,尽快贯彻四个评价要求,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四个评价的落实是实现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功能系统、结构系统和过程系统优化的综合要求。《总体方案》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4个评价的要求,体现了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尊重,号准了教育评价改革的基本路径,找准了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构建的有效实现形式。首先,长期以来,由于结果评价在实践中的易操作性,逐渐成为教育评价的主要形式。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突破口就是重在破除以五唯等为具体形式的结果评价,改进结果评价不是说不要结果评价,而是要破除结果评价中出现的相关负面问题,根据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尽快建立起多维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其次,过程性因素是影响结果质量的重要因素,而且过程性质量往往相对于结果性的终端评价结果更能反映评价对象的真实情况。只有将过程性质量和结果性质量评价相结合才是对评价对象更为全面的评价,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应该大力倡导过程性评价,弥补结果性评价的不足。再次,与传统评价注重评价对象间横向比较不同,增值评价通过自我评价,发现评价对象自身的进步幅度,增值评价克服了不同评价对象间先天资源禀赋和基础差异带来的横向比较评价的不公平性,很好地解决了弱势评价对象在评价中的公平性问题。目前,在基础教育领域增值评价已有尝试,但高等教育领域还没有展开。高等教育领域的增值评价应该得到高度重视,如对于在资源获取方面处于劣势的地方高校办学绩效的评价应该尽快引入增值评价,对高校学生的评价和教师的评价也可以探索有效的增值评价方式。最后,健全综合评价是扭转单一评价不科学导向的重要方式。综合评价要求从人才培养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科学制定评价目标和评价标准、丰富评价内容和评价形式,融合结果评价、增值评价和过程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贯彻全面质量评价。值得强调的是,综合评价是教育公平的基础,能有效消解单一化评价的弊端,但综合评价也要兼顾个性化评价的合理性要求,坚持综合评价与个性化评价相结合。个性化评价在新时代教育评价设计中的彰显,能够有效保障教育活动中的个体差异,实质上也是维护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也更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所以,综合评价不能忽视对评价对象的个性化评价,这也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倡导尊重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的要求所在。

 

第三,加强教育评价方法和工具创新,提高评价精准性。教育评价方法主要是指评价的程序和角度,教育评价方法的选用直接影响教育评价效果。从宏观来看,当前的教育评价方法主要是面向一次性结果的总结性评价方法,当前国内教育科研领域存在五唯顽疾就是该类评价方法应用的体现。应该尽快开发更多增值评价、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的具体方法和工具,克服单一评价方法带来的短视化、片面化评价局面。教育评价工具是对评价对象进行测评的具体方式和手段,是教育评价方法的具体实现形式。一种评价方法可采用多种工具,多种教育评价工具综合使用的趋势已日益明显,多种评价工具的综合使用可以从多个角度对评价对象的内涵和表现进行测度,进而保障评价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当然一种评价工具也可用于不同的评价对象的评价,如论文、分数、帽子等评价指标即可用于结果性评价,也可以用于过程性评价、增值评价或综合评价中,区别在于评价的程序和角度的差异而已。在实际评价中,应该根据评价主客体的情况以及评价时的情境灵活选用评价工具。新时代教育评价要重视教育评价工具的研制与创新,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将教育场景与大数据技术有机结合,利用教育大数据与智能技术实现精准评价,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评价对象,精准研制测评工具,重点开发增值性评价工具、过程性评价工具和综合评价工具,特别是要重视情景化、案例化质性评价工具的开发和使用。通过建立有效的多元评价方法与干预机制,克服传统教育评价片面强调结果评价的不足,在全面实现对评价对象的过程评价的同时,实现持续增进评价对象主体价值增值的育人目标。

 

第四,正确认识教育评价结果,科学使用教育评价结果。没有科学的教育评价,就没有教育评价结果的科学使用。反之,没有教育评价结果的科学使用,也就不可能有完整意义上的科学的教育评价。教育评价结果的使用是教育评价指挥棒的最后一环,也是教育评价科学导向作用能否发挥的关键一环。正确认识教育评价结果,首先必须正确认识一次性或末端性评价结果对教育过程质量反映的局限性,将评价结果与对评价对象绩效奖惩的相结合必须建立在充分考虑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的基础之上。其次,必须正确认识教育评价结果的诊断功能和改进功能,教育评价的结果应当是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完善教育政策措施、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参考,更是各级评价主体对评价过程中反映的薄弱领域和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的重要依据。因此,教育评价结果的使用主要是诊断功能的使用,虽然也可以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奖惩,但更为重要的是基于诊断结果基础上的对教育过程的改进。教育评价结果的科学使用,必须改变当前重奖惩、轻改进的评价结果使用现状,应该将评价的奖惩功能后移,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应是依据评价结果改进教育管理工作并指导学校正确运用评价结果,学校则要依据评价结果,特别是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计划,把奖惩与改进效果挂钩,矫正评价中的功利主义和对短期利益的追逐,最终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作用。

 

综上所述,教育评价服务于立德树人的育人本质是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动力。评价要服务于教育,而非相反,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质就是要回归立德树人的育人本质,而当前强调甄别筛选、控制管理的教育评价,定位于教育评价的工具价值的实现,与其育人的本质功能相悖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全面实施,必须准确把握改革的实践路向,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始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在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功能目标上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这是实现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在结构系统改革上必须深入推进从管办评分离放管服纵深发展,不仅要明确评价主体的权力清单,还要落实评价主体的责任清单,通过责任机制,促进评价的专业化;在过程系统改革中,必须全面贯彻四个评价要求,要尽快制定四个评价改革的路线图,详细设计4个评价的应用领域和适用对象,丰富和创新四个评价的方法库和工具箱,逐步实现教育评价能力的现代化。

 

结语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其自身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路向可循。对教育评价改革而言,深入探寻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逻辑,首先应当立足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现实背景,准确认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这是当前在理论层面科学把握教育评价改革内在逻辑问题的认识论前提。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才能找到教育评价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突破点。科学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则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内在逻辑的实践要求。两者分别在认识论层面论证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任务,在实践论层面分析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实现的基本目标,共同构成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逻辑体系,为深入理解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践路向提供了方法论指导。总之,教育评价作为一种评价活动,其本质上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价值问题。教育评价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教育价值观为指导,回归教育本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从评价对象的本质特性出发来制定评价标准,坚持分类评价、多元化评价、专业化评价。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紧紧围绕突出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选择适切评价对象的评价方式、方法和工具,克服评价的形式化、功利化,最后建立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助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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