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强化规矩意识,完善治理结构
作者:张慧明 文章来源:组织宣传统战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07月20日
7月19日上午,学院在主楼1201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关文件。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李艳坡、狄莎、赵炳军、王慧、艾君出席会议,党政、教辅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刘红军主持。

会议摘要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文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刘红军结合学院实际,基于对党领导高校根本制度的深刻认识,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角解读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和任务要求,使大家深刻领会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精神实质及具体要求。他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这一制度为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是指导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坚定性、自觉性。
刘红军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要在实际工作中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一是要充分认识和深刻把握这一制度的内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确保在工作执行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二是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团结、形成合力,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员工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规范议事决策制度,依法依规办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纪律办事,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四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注重分工负责,强化协商合作,在各自分管的实际工作中敢于担责、勇于攻难、敢于决策,进一步提升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
此次专题学习不仅加深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党政、教辅部门负责人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识,更为学院今后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学院将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规矩意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决策水平,确保学校始终沿着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稳步前行,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教育方针,开创学院事业发展的新篇章。(撰稿/张慧明 编辑/张慧明 审核/姜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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