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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19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
各部门: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和秦皇岛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推荐201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先进个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暑,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善于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本人职责范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违规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受到上级部门或本部门、本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的。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院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
名额分配:推荐省级先进个人1名,市级先进个人1名。
三、有关要求
申报省级先进个人需填写《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1),申报市级个人需填写《秦皇岛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于2019年12月27日前报校园管理中心106办公室。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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