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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语系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作者:西语系  浏览次数:  
全体同学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校高等学校 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4〕7 号),现结合我院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院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一)评比条件与名额
1.院级优秀毕业生
(1)名额:35人。
(2)评选标准
根据《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关于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办法》(冀外经院学〔2022〕8 号)
2.省级优秀毕业生
(1)名额:10人。
(2)评选标准
①始终坚定正确政治风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
②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③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15%,无课程考试不合格记录,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④大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且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须先获得院级优秀毕业生。
⑤积极就业创业;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获得过表彰奖励。以上情况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报送
1.认真上报材料。经班级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班于 4 月 10 日前统一报送材料给王思曼同学汇总。
(1)《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2024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 1)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纸质版。
(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4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 2)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纸质版。(填表要求请务必参考“附件说明”,按要求填写,学生编号由学院统一编制,院系意见栏可手写),word 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为:系部-专业-学生姓名)。
(3)《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2024 届院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 3),Excel 格式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各一份。
(4)《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4 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 4),Excel 格式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各一份。
2.请参评同学认真填写个人推荐表,对于格式填写不规范、内容过少、存在涂改等情况的同学,取消推荐荣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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