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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语系学生实习守则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作者:xiyuxi   浏览次数:  
1.要求学生认真学习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正确观察和认识社会,增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的职业道德观念。
2.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所在企业的领导。要求学生在实习中,应服从领导、虚心好学,以主人翁的态度严肃认真的对待实习的各个环节,按时完成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要充分利用这次实习机会,结合自己学习的专业知识,深入查找和分析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3.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规则。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实习主管部门反映,由实习单位出面帮助解决问题。
4.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守则》,保持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的学生形象,遵守各项文明规范,遵纪守法,讲究公共道德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5.定期与自己的指导教师交流。在实习期间,各位同学要将自己遇到的问题和体会,及时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以获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同时,每位同学要将自己的去向及时告知指导教师,以方便指导教师及时调整实习安排。在学院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教师的指导下,按规定完成实习内容。实习期间学生要经常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实习期间学生每两周至少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
6.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作出学生表现鉴定,按要求填好《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实习鉴定表》,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告,无公章和实习单位教师签字无效。
7.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和毕业设计。实习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及实习单位的基本概况、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其收获、对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的建议等。实习报告应该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理通顺、行文规范、书写工整,一律打印。毕业设计字数3000字以上。(具体要求及格式见附表)
8.实习结束后,学生将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毕业设计及学生实习日志交给学院的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给出成绩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填好《学年实习成绩统计表》后,一并交给教学秘书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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