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党的建设研究会,简称“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党建研究会”。
第二条 本会是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党务工作者、党建理论教学研究工作者组成的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与交流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河北省党建研究会所属的专业研究会,接受中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和河北省党建研究会的领导。
第三条 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学院党的建设工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研究新时期高校党建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课题以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建设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服务。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根据学院党委和河北省党建研究会的要求,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规划年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制定课题指南,组织申报课题的开题评审、中期检查和鉴定结项,以及优秀研究成果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第五条 通过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组织开展学院党建理论研究、工作调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并致力于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学院党建工作实践。
第六条 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会员、党员和干部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学院党委加强党建工作做好咨询服务,向有关部门和党建刊物推荐研究成果。
第七条 承担学院党委、河北省党建研究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学院各党总支作为团体会员参加本会。
第九条 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义务的全院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者、从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教学、研究的同志、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广大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总支推荐,并经本会批准,作为个人会员参加本会。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赋予的工作任务;(2)会员有义务承担并完成本会交予的课题研究任务和其他工作;(3)会员有义务向本会提交、推荐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等;(4)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会议和研究活动,讨论和决定有关问题,申报研究课题以及获得经费资助的权利;(5)会员对本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有表决权。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本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会长一名,由党委书记担任;副会长由党委分管副书记担任。
第十二条 理事会理事由学院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党总支书记等人员担任,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学院党委组织部,为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定期召开理事大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讨论决定进一步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部分会员会议,总结研究会工作,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党建工作经费。
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活动费用、调研和会议费用、资料和印刷费用以及一定的办公费用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党的建设研究会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