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关于2021年度课题结题及2022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冀高校党研〔2022〕1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党建课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课题结题相关要求
(一)结题形式
1.需结题的课题组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有关资料一并报送学院组宣统部鉴定验收。
2.各课题的研究成果可采用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观察报告、经验总结、成果集等形式呈报。
3.研究成果应与立项的项目相符,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如因能力不足或其他客观条件所限而无法进行实质性研究课题不予结题。未经批准而更改课题主持人的,不予结题。
(二)结题须递交的材料
1. 《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附件1)。
2. 课题研究报告 (3000—5000字)。主要包括:摘要、关键词、课题主持人与主要参加人介绍、报告正文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论,创新之处,参考文献,附录等)。
3. 发表的成果。论文、著作、案例集、作品等;成果使用部门对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的评价证明;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成功申报高一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等。
(三)结题材料上报时间
2022年3月30日前,请将《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课题研究报告、发表的成果均一式三份报送至组宣统部,并把电子版发送至hbwyzzb@163.com。
二、2022年度课题申报相关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针对高校的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新形势下我省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在工作实践中形成更丰富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指南
可根据工作内容和学院实际,本着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并重的原则自行选题,也可以研究会发布的课题指南(附件2)为题,鼓励多发现问题、研究问题。
(三)课题申报和管理
1.课题立项采取个人申报,提交立项申请书,由学院党建研究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院党委审批后向省高校党建研究会推荐上报。
2.学院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者,从事相关领域理论教学、研究人员,具备一定党建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研究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或课题中止、延期的课题负责人不能参与下一轮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
3.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课题立项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课题立项后,申报者要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课题完成时要提交终期研究成果,并保证在预定的时间、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
4.请各申报教师于3月19日前将《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报至组宣统部,电子版发送至hbwyzzb@163.com。
联系人:姜彪 康良萌 联系电话: 5926063
附件1:《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2:《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22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3:《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