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部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
2、负责制定组织干部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向党委提出相关改进意见、措施和报告。
3、负责全院中层干部、基层干部的基础档案管理;负责实施中层干部、基层干部的选拔、任免、考察、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院中层、基层干部的调配工作。
4、负责干部及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基层干部、党务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6、负责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负责组织、协调人才队伍建设与知识分子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上访。
7、负责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考核、评优表彰工作。
8、完成全院党组织、党员和科级以上干部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