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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总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阅读: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二〇一八年度,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服务全院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为主线,充分调动和激发出了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我院的和谐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实践证明,我院各级团组织在思想教育、组织建设、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学生社团、体育竞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鼓舞和激励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各项活动中继续发挥生力军作用,现开展团内先进申报表彰工作。
希望各系团总支、团支部充分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评选,以此次表彰为契机,不断开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一、评选名额:
团委按照各系团支部、共青团员数量的实际情况,特设定如下名额:
 
序号
系别
优秀团干人数
优秀团员人数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总支
1
经济管理系
24
48
4
1
2
国际商务系
16
32
3
1
3
小学教育系
22
44
3
1
4
学前教育系
20
40
3
1
5
旅游系
13
26
3
1
6
西语系
8
16
2
1
7
东语系
6
12
1
1
8
传媒系
5
10
1
1
合计
 
114
228
20
8
二、评选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在本团总支内部评比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础上,按学院团委的要求优中选优,做好推荐工作。本系团总支内部评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人数及比例择优推荐。
    2、各系团总支、团支部要按学院团委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切实做好本年度的评选推荐工作。
3、参加院级优秀团干部、院级优秀团员、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要有事迹材料和所在系团总支的推荐意见。所有上报材料经院团委审核,确认合格后,再行奖励。(以历次参加院团委活动的积极性,包括团课开展,开会到场,板报、手抄报制作等情况考量,团委所有活动均有备案)。
4、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A4),自行填写打印后,于3月20日前交至团委办公室(主楼1008),团委审核批准后,一份留团委备案,一份返回团总支。
5、各系团总支将本系受到表彰的优团、优干、“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优秀团总支申报表及申请事迹材料(500字)于3月20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hbwytw@163.com此电子版名单作为打印证书、下发表彰决定唯一参考。
6、请各总支严格按照设定比例进行评选。
三、上报时间:
       3月20日下午16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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