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18年05月24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 浏览次数: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为适应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建设一支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有效指导实践教学活动的双师素质师资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本校的专任教师或校内兼课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1.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系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者(非高校教师系列)。如:工程师、实验师、经济师、主治医师、一级教练等; 2.取得行业特许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如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建筑师等; 3.参加教育部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专业及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4.在国家、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并有获奖证书; 5.接受企业专门技术培训的,有企业单位出具的进修评语、成绩,经学院认定,达到掌握相关技术(应用)水平的; 6.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7.近五年参加教师顶岗实践活动达到两个月以上的; 8.近五年累计有两年以上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9.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实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作用效果好。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申报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向人力资源处申请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 1.申请人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并附相关材料。 2.系部填写推荐意见。 3.报人力资源处汇总,送学院认定委员会审核确定; 4.学院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5.双师素质教师每年认定一次。 三、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 1.各系部要制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计划、有计划培养所属专业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2.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职称资格、考评员资格的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学院给予报销培训费500元,每人限报一次。 3.选派教师到企业进行培训、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双师素质教师学习培训班。 4.根据教师实际能力,选送教师到专业一线单位进行顶岗实践锻炼。 5.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注重从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中引进高层次人才。 四、双师素质教师的待遇 1.通过评审的教师,学院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2.学院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等方面重点向双师素质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逐步将双师素质要求作为必备条件。 3.学院优先安排双师素质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科研项目开发、专业教材编写、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 五、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关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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