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国标代码:13074 欢迎报读 | 加入收藏 | English Version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信息
关于推荐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打印  关闭 
阅读次数: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全体教职工: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冀教人函[2018]12号)文件要求,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开展2018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院将择优推荐1名人选。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1、选派对象
学院教育类专任教师
2、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申请教师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查询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
2.学院领导班子评议
学院领导班子按照本院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择优推荐。
3.学院审批上报
经学院领导班子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处将推荐人选上报市教育局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位老师于417日前《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3份)报送至主楼1109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为提高录取率,各申报人一定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和报送有关表格,避免出现名额浪费现象。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5926019
附件: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详情见OA文件柜-人力资源处-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
                                                     人力资源处
  2018年4月16
Copyright © 2014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策划·维护 信息网络部
学院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编:066311 电话:0335-5926211
网站稿件版权归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