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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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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校内实训室(基地)是进行实训教学、教研科研和服务社会的重要场所,是走产学结合道路,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保障,是衡量高职院校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校内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院的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室(基地)建设的原则
1.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体现效益,集中有限资金,确保重点专业实训室(基地)的经费投入,努力打造一批能充分实现学生职业关键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素质培养的一流校内实训室(基地)。
2.物尽其用、资源共享原则。实训室(基地)的设置,要符合专业建设要求,要按照专业门类进行优化配置、优化组合、盘活存量、共享共用。
3.适用先进原则。新建实训室(基地)或新增实训设备,要认真选型、正确把握适度超前界限,做到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防止脱离实际的超功能、超规格、超标准配置现象。既要有数量较多的常规设备,又要有一定数量的先进设备,尽可能与行业和技术发展水平保持同步或适度超前。实训设备可以采用仿真设备、仿真设备加实际设备、实际设备等方式。注意成组配套,尽快形成实训能力。
4.实用开放原则。实训室(基地)建设,应侧重应用性、设计性、创新性和综合性,侧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实训任务基础上,应主动开展面向校内外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成为高技术资格证书的指定培训点及考点,为社会提供多方位的服务,成为对外交流的窗口和对外服务的基地。
二、实训室(基地)规划和建设
1.实训室(基地)的发展规划与建设,应按照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布局、功能定位,按照重点推进、长短结合的要求,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目标,制订远期和近期的建设规划,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综合平衡,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实训室(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2.实训室(基地)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要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要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阶段要求、建设预期成果、考核指标与体系,经费投入与使用、各实训室的具体任务、人员和设备配备、房屋场地、辅助设施及其他保障措施。
3.新的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要按专业大类群分,针对岗位群设置,功能相近的实训室(基地)要进行归类合并,每个实训室(基地)要求能面向一个以上专业群开展教学、教研科研和服务社会。
要加强与社会和兄弟院校间的联系,了解和熟悉社会资源的发展状况、各种资源的分布与使用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其他单位达成资源共享的意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4.实训室(基地)的发展与建设实行项目建设方式,要按照调研、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绩效评估的程序进行 。
5.项目立项由教研室填写申报书及论证报告,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并会同审计部门和学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论证,论证后项目方案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金额较大的项目需经学院党委会审定通过),予以立项。
6.项目立项后,由学院后勤管理处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组织建设。
7.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并会同纪检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对未完成预定建设计划与建设目标的项目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购置大型贵重实训设备,参照本规定执行。
9.列为正式建制的实训室(基地),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饱满的教学、教研科研或服务社会任务;
(2)具有完成面向一个以上专业的教学、教研科研和服务社会任务所需的基本实训设备和配套设施;
(3)具有完整的实训室(基地)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及实训教学大纲。
10.实训室(基地)连续两年教学工作量和使用率不能达到实训室(基地)设立基本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整或撤消。实训室(基地)的调整与撤消,需填写相关报告经过学院正式批准方可实施。
三、实训基地管理体制
校内实训室(基地)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实训室(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由教学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后勤管理处、财务)负责人、系部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解决全院实训室(基地)的总体规划、建设、布局、实训设备的购置及科学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为学院决策提出建议。
教务处是实践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院对全院各系(部)等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全面统筹,合理安排和组织实施,具体包括:
(1)制订学院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对全院实训室(基地)的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核、评估考核等工作进行管理。
(2)组织编写、修订实践教学计划和大纲、实践教学管理文件等。
(3)全面协调学院每学期的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各系编排《实践教学进程表》、《课表》、《实践教学任务书》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指导各系等实践教学的规范化管理。
(4)对日常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协调、考核,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
后勤管理处是实践教学过程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其工作内容是:
(1)对实训用房、设备材料的建设、采购、管理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并对设备的维护等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2)对实践教学情况、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3)制订学院各项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
各系部负责实训室管理、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落实,具体包括:
(1)根据本系专业设置与调整需要,建设和调整本系的实训室,对实训设备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2)组织编写实训大纲、实训任务书和指导书。
(3)组织安排本系的实训教学活动,重点包括实训教学计划、实训教学大纲、实训进度计划、师资配备、实训教学组织和考核;组织安排并指导学生教学实习、顶岗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工作。
(4)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实践教学各个环节,办出专业特色。
(5)负责对所属实训室(基地)的日常管理、维护。
四、附则
1.各系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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