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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征集第三届“闪亮的日子一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      浏览次数:

     

    转发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征集第三届“闪亮的日子一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征集第三届“闪亮的日子一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的通知
                                                                         冀教就创中心[2020]4号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一一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教毕指[2020] 1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事迹的宣传引导,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组织开展遴选申报工作,请各高校根据通知要求和学校实际,积极推选,择优上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指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

    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尤其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基层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可优先选拔推荐。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需要有较为突出的创业事迹,推荐材料中建议体现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推选有关要求

    1、为充分发挥典型事迹的引领示范作用,请各高校以自愿为原则,做好宣传推广和事迹申报工作,并切实推荐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人物参评。
    2、各高校需按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和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类别分别推荐符合要求的人物事迹案例,每个类别推荐人数仅限1人,并于6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以及1-2张人物照片和事迹word文档发送至我中心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院校名称+“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

    3.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每篇事迹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三、宣传方案

    1.我中心将对各高校推荐人物事迹进行审核评选,每个类别遴选出5人推荐至全国中心。入选人物将由全国中心颁发纪念证书,在全国中心官网和中国网开辟专栏展播,并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教育部微信教育、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微发布。

    2.所有人物事迹将在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网、中国网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网站、新职业网、学信网等媒体建立链接,供免费下载使用。

    3.本次活动入选人物事迹将由全国中心以正式出版物的方式发行丛书。

    4.全国中心和中国网将继续联合举办“2020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发布活动,人选将从本次入选人物中产生,这些人物的事迹将持续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舢

    联系电话: 0311-66005716

    投稿邮箱: zygh2017@126. com

    附件:“闪亮的日 子-一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
    原文链接:2020关于征集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