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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
发布日期:21年01月28日 作者: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
各相关老师: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1年1月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4.本次项目申请人的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6日,为不影响学校逐级上报,请各申请人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上级部门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中层部门应切实落实对本部门申报材料的意识形态初审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职研中心如发现违规申报材料,将不予推荐。
所需附件已上传至【新版OA-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研科-课题申报-2021年度-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文件夹,请各申报人自行下载。 项目申请人在提交全套申报材料的同时,需填写《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核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教职工学术诚信审核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对材料内容的意识形态正确方向与学术诚信做出个人承诺,纸质版提交所在部门及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审核。
联 系 人:刘薇娜 李 越 联系电话:5926471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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