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职称评审推荐申报工作意见
一、评审推荐申报的原则
为确保我院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申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坚持标准,全面评价,分类把握,择优推荐”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把关,专家评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产生推荐人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1、专家小组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的权威机构,职称评审尊重专家小组的共同意见。
2、评审推荐申报在同等条件下向外语教师倾斜。
3、专家小组表决过半数有效。
4、在其岗位评相应的职称。
二、评审推荐申报材料的核定
1、专任教师满课时量:近三个学年度平均学年课时量,中专达到320课时/学年,大专达到260课时/学年。
2、兼职教师课时量:近三个学年度平均周课时量,院级领导达到2课时/周,视为满工作量;中层领导以行政工作为主的达到3课时/周,视为满工作量,以教学为主的达到4课时/周,视为满工作量;职员达到4课时/周,视为满工作量。
3、教师课时量的核定:对申报人专业年限、教龄、规定年限内周教学工作量、所教学科等由教务处核定。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按规定核算后,填写在申报表上,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4、专职辅导员教学工作量的核定:对申报人规定年限内班主任、辅导员任职时间由学生处核定。专职辅导员的教学工作量,由学生处按照秦外院学[2004]3号文件规定核算后,填写在申报表上,并加盖学生处公章。
5、其他核定:对申报人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科技奖励、综合奖励、年度考核、职称外语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等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审定,并加盖人力资源处公章。
三、对科研成果的规定
1取得助教资格后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至少1篇为第1作者),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发表或为三大检索论文;或参编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国家统编的高校教材,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至少1篇为第1作者),方可申报讲师。取得讲师资格后,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人为第1作者),其中2篇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本人为第1作者);或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参编部颁统编的高校教材,本人撰写总计在8万字以上,同时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1作者)方可申报副教授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发表三大检索论文3篇(其中1篇为第1作者);或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参编部颁统编高校教材,本人撰写总计在15万字以上,同时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本人为第1作者)方可申报教授。
2、对参评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完成规定的课时量基础上,要侧重科研成果的评价。
3、对申报人规定年限内专业业绩的考核由学院专家考核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