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拟参加2021年职称评审人员的通知
作者:邰牧寒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11日
全体教职工:
为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便于个人准备相关材料,现将统计参加2021年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申报中、高职条件并有意向参评的老师于6月18日前将职称评审信息登记表(OA系统路径:文档中心—单位文档—人力资源处—2021年职称评审—信息申报)填写完毕并命名为(姓名+拟申报职称),发送至邮箱 taimuhan@163.com
二、做好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工作(个人提前准备)
1、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取得资格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2、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中职至少四年,高职至少五年。例:中职:2017-2020年;高职:2016-2020年)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最高学历非原始学历的须提供原始学历)
4、任现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各类奖励证书 (原件、复印件)
7、 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原件要在目录中勾出本人对应的文章并在文章处勾画出本人的姓名,同时把当页折上,折页要露出个舌头;复印件也要在目录和正文中醒目勾出本人的姓名,需要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著作需提供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证明;论文需提供中国知网或者万方及维普查询证明;论著和论文都要提供查询电子版链接)。
8、课题立项证书和结题证书(能标明主持人或第几主研人)
9、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账号然后查询打印)
三、相关要求
1、自2020年起,我院启用新版职称评审条例,各系列各专业评审条例请见OA系统(OA系统路径:文档中心—单位文档—人力资源处—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条例)
2、关于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申报规定,请见冀外经院﹝2020﹞32号文件《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关于职称评审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补充规定》(OA系统路径:文档中心—单位文档—人力资源处—2021年职称评审—学院文件)
3、高校教师系列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请在登记表中专业一栏填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请填写《职称评审信息登记表(高校教师)》,辅系列请填写《职称评审信息登记表(辅系列)》
联 系 人:邰牧寒
联系电话:5926019
                                                
人力资源处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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