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8-02-26  浏览量: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

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7号)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简称“联考单招”)工作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联考成绩供本大类所有招生院校使用。联考单招录取工作由牵头院校组织,并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成立“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全省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职能组工作职责

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联考单招考试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考务组、命题组、数据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命题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

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大类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单招工作。

2.考务组

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安排组织。

3.命题组

负责文化素质试题和职业技能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

4.数据组

负责机读评卷,以及成绩录入、统计、核对和报送。

5.录取工作组

负责招生录取现场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批录取新生名单。工作组负责投档管理、录检联络、计划管理、系统管理、行政宣传等事项。

6.纪检监察组

负责单招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处理相关上访事件。

7.后勤保障组

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8.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考试期间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取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考试类别时间为:20183109时至31417时(全省统一时间)。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可选择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类所涉及专业),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财经类的考生,默认按对口财经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其他对口考生也可选择考试九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考试类别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二)报考办法及缴费方式:报考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选择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报考费。

(三)缴费金额:150/生。

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单招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的发放

2018323900后,考生可登录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http:// www.hbiibe.edu.cn/)网站“2018年单招”专栏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高中教师、相关院校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

职业技能命题内容主要依据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倾向性,以及最基本的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41日(星期日)

9:00-11:30

文化素质

 

14:30-17:00

职业技能

 

2.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设置在同一考点。按照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和便于考试协调指挥的原则,全省设置八个考区(九个考点):

第一考区 面向秦皇岛、唐山、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南戴河)戴河大街6

乘车路线:

秦皇岛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至海滨汽车站,转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

北戴河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

学院官方咨询群:237295560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第二考区 面向石家庄、辛集生源考生,考点分别设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①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

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15路西王小区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6809299485333630

②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

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33路医大一院站转52路河北化工医药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851103338511011185110222

第三考区 面向邢台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552

乘车路线:

邢台火车站乘4路、19路;市内乘10路、12路、25路、26路公交车到军需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2273679

第四考区 面向邯郸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

乘车路线:

火车站、汽车西站、汽车东站乘坐8路公交车,高铁站乘坐新1路公交车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0-3162951 0310-3162938

第五考区 面向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999

乘车路线:

保定火车站西广场乘5路、22路到三医院站下车东行约700米路北即到;保定东站乘游1路、游2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保定客运中心下车乘坐22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

学院官方咨询群:593265772 
学院微信公众号:hbrjxy

联系电话: 0312-5991269 599606350977965097708

第六考区 面向沧州、华北油田、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乘车路线:

沧州火车站、客运东站:1路、158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客运西站乘235236路到二医院站转1路公交车终点站。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1331570765813315788039

第七考区 面向张家口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胜利南路50

乘车路线:

张家口沙岭子西站,乘坐特1、特11、特33到张家口南火车站,换乘15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张家口汽车站转乘15路,102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3-4088051 4089263 4084655 4084656

第八考区  面向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高校园区

乘车路线:承德市火车站、汽车东站乘29路;市内乘9路公交车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即到。

联系电话:0314-23768882376882

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

    报考统考计划考生

    报考统考计划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成绩,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110分;B90分;C70分;D50

无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报考对口计划考生

    报考对口计划考生必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含综合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总分390分。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报考对口计划但不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或无相应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不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均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4.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同分考生排序处理: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综合知识、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6.录取规则以各院校招生简章中公布为准。

 ()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8日登录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 www.hbiibe.edu.cn/)“单招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10日前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规定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在选择完报考类别和缴费后,还须于320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招生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免试名单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499时至1017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

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高职单招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84129时至14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20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209时至219时,考生按考试类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2416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有关录取信息于499时至1017时上传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招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联系方式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考试九类信息发布群:653428188

学院微信公众号: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

学院招生网址:http:// www.hbiibe.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335-5926359

 

特别提示:关于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的信息都将通过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 www.hbiibe.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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